本报讯(记者 周一梅)昨日,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正式宣布将在北京启动卡拉OK版权付费工作,并为首批12家KTV业主颁发版权使用证。 这意味着,这些卡拉OK经营者以后要为卡拉OK的版权付费。 同时,中国音像协会也明确表示,这笔费用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据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负责人介绍北京市版权局称ktv要收版权费,收费时间将从今年1月1日开始。 收费标准以国家版权局发布的12元/天/包间为准。 同时参考北京的人均消费指数和人均可支配消费。 指数和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为鼓励KTV业主支持这项工作,一季度缴纳年费的KTV业主可享受8元/天/包间的优惠价格。 业主也将享受此优惠价格。
据中国音像协会主管单位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介绍,12元/天/包间费按卡拉OK总业务量的一定比例计算。 他表示,这个标准只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调整。
中国音像协会负责人指出,卡拉OK经营者可以选择付费或不付费。 如果他们支付了费用,他们可以获得版权所有者使用该作品的授权; 如果您坚持使用,维权部门将依法提起诉讼。 为统一管理,中国音像协会设立了全国统一的汇款账户和账号,卡拉OK版权使用费全部汇入该账户。 当地联络站将记录卡拉OK经营者的汇款回执,并在确认付款后10日内向经营者颁发《卡拉OK经营者行业著作权许可证书》。 “这笔费用不会由联络站工作人员办理北京市版权局称ktv要收版权费,也不允许工作人员直接向KTV收费。联络站的职责是进行宣传,督促KTV业主缴纳。” 不过,这笔费用的具体分配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当然。